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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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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发电〔201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单位:
??? 近日,国内外接连发生多起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近期各类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道路交通、渔业船舶、工矿商贸和火灾事故仍然不断发生。“五一”假期将至,外出旅游活动较多,汛期气候变化异常,安全生产压力加大。为切实加强节日和汛期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 一、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五一”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摆到突出位置,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及时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措施,狠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全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地要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落实,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指导解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分析评估本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督促、指导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措施。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 二、结合实际,严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分析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紧研究整改,特别是在节日和汛期,要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检查工作要与当前正在进行的“六大攻坚战”综合整治行动有机结合起来,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 三、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结合节日和汛期特点,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道路交通领域要抓好交通运输工具、道路状况及相关安全设施的检查,持续开展重中型货车专项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消防领域要加强节日期间商场、宾馆、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防范,重拳整治“四类对象”(电气火灾、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进一步优化消防安全环境。渔业船舶领域要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清剿“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夯实渔船安全的管理基础;严格落实禁渔期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渔船停泊地监管职责,做好渔船的动态管理和休渔渔船首报工作以及异地休渔安全管理,认真抓好渔港、渔船的防火、防汛工作,预防和减少渔船安全事故发生。水上交通领域要深入开展“防碰撞、防泄漏”等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防止矿山的边坡坍塌和危化品泄漏、爆燃、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工业企业要重点加强冶金、工艺品、船舶修造、民爆器材企业和“三场所两企业”等的安全管理,防范各类低水平重复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领域要针对汛期雨量增加、灾害天气多发等特点,强化建筑施工特别是露天施工的安全管理,把防止深基坑片帮垮塌、塌陷、边坡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作为监控重点,加强对高层建筑悬挂物、广告牌、塔吊等的检查。特种设备领域要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日常维护,定期进行检测。旅游行业要督促各旅游景区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对各类游览游乐设施设备进行节前检查维护,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其他各行业领域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 四、强化值守,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完善节日和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救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防火、防汛、防事故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工作。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 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汛期相关部门值班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遇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果断采取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节日期间和汛期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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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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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办发电〔2018〕5号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台政办发电〔2018〕5号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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