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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三措施强化工贸企业用电安全
发布时间:2018-06-2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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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夏季来临,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即将进入高发阶段,为预防和减少因电气设备、线路老化以及电工操作不规范等引发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安监局出台三项措施强化全市工贸企业用电安全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企业用电安全检查。全市安监系统强化领导,提高认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市遏制低水平重复事故百日整治专项行动、“2018安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和“一线工作法”执法检查等工作,把工贸企业用电安全作为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并重点关注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电线导线是否按规定阻燃套管保护、是否套管到位;是否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空气开关;电线线路是否老化需要更换;危化品作业场所是否按规定使用防爆电气;企业电工是否持证上岗等等,以切实防范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市在加强企业用电安全检查过程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求企业一是立即组织持证电工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用电安全检查,确保所有电气合格、电线套管到位、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等防护措施安装到位有效;二是完善企业用电安全规章制度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强化对本企业电气设备、线路的安全管理;三是加强企业用电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杜绝电工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作业;四是落实作业现场防护措施,电工进行检查、维修电器设备和确需带电作业时,安排二人搭档,相互监护,确保安全。在工作场所,配备消火栓、灭火器等防火设施,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三是严肃查处企业用电违规行为。全市在检查过程中依法严肃查处企业用电违规行为,对企业存在的一般用电安全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指出,并责令整改;对企业存在的重大用电安全问题,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改;对企业整改不到位或电工无证上岗作业的,依法依规予以立案查处;对因企业违章指挥、电工违章操作、无证上岗等导致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坚决从严从重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将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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